歡享彙 | 一文讀(dú)懂人社部工傷新規(guī)

時(shí)間(jiān):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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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外發布關於(yú)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三),進一步解決工傷保險實踐問題,更好保障職工和用人單(dān)位合法權益。具體有哪些值得我們關(guān)注的?一起來(lái)看看~  


一、工作時間認定

工作時間不再僅限於(yú)傳(chuán)統的朝九晚五新規明確,隻要是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或單位要求的時間都算。特别是把完成臨時指派任務和加班時間也明確納入瞭(le)保護範圍。包括但不限於(yú) :

1.法律規定時間

2.勞動合同約定時間

3.單位規定時間

4.臨時/特定任務時間

5.加班時間

 

二、工作場所認定

工作場(chǎng)所不僅是固定的辦(bàn)公室工位也包括瞭(le)單位能管理的區域、員工外出執行任務的區域,甚至是因工作需要在多個場所間往返的路線區域。包括但不限於(yú):

1.單位管理區域

2.特定工作涉及區域

3.工作往返合理區域

 

三、工作原因認定

關鍵看傷害與工作職責是否有因果關系。除瞭(le)本職工作和單位指派任務,維護單位利益受到的傷害也算。另外,工作期間上廁所 、喝水等必需的生理需要導緻的傷害也被納入,但排除純個人原因。包括但不限於(yú):

1.本職工作

2.維護單位利益

3.指派任務

4.必需生理需要(排除純(chún)個(gè)人原因)

 

四 、治療(liáo)工傷中遇到醫療(liáo)事故的處(chù)理

原工傷認定不受影響,但不屬於工傷基金支付

 

五、絕(jué)對(duì)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六、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的認定

·交通事故責(zé)任認(rèn)定:需公安/法院文書

·非本人主要責任:認(rèn)定工傷(shāng)

·無法證明/本人主要責任:不認(rèn)定工傷(shāng)

 

七、關於“上下班途中”

核心是合理時間、合理路線

1.上下班途中認定:

·合理時間、合理路線

·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

·日常工作生活必需活動比如順路買菜、接孩子

2.上下班途中不認定:休假個人活動或處理私事

 

八、死亡時間

首要依據是醫院開(kāi)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duàn))書》。如果沒有這個(gè),才看公安機關(guān)的死亡證明。除非有非常強的其他證據能推翻這些官方記載,否則就按證書上的時間來。

 

九、居家辦公受傷算工傷嗎

居家辦公認定:

·核心是否因工作原因

·可認定:有充分證據單位要求明顯占用休息時間

·不可認定:臨時/偶發溝通處理簡單工作

如果在家辦公期間突發疾病,需要結合本人職業要求、崗(gǎng)位職責等因素來判斷(duàn) ,是在單(dān)位的要求及工作需要下進行,且和日常的工作強度和工作狀态基本一緻的,明顯占用瞭(le)勞動者休息時間

 

十、複查後傷殘(cán)等級變(biàn)化,待遇怎麽調

1.傷殘津貼/護理費,次月調整

2.一次性傷殘(cán)補(bǔ)助金,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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