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líng)活用工個(gè)稅怎麽算?靈(líng)活用工平台如何選擇?

時(shí)間(jiān):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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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你們是不是也有這些疑惑:靈活用工個稅怎麽算?靈活用工平台個人收入需要年底彙算清繳嗎?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時如何彙算清繳?靈活用工平台可以開普票嗎?靈活用工平台給個人報稅嗎?接下來,歡創小編跟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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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用工個稅怎麽算?

靈活用工指的是用工的場(chǎng)景,目前市場(chǎng)上存在多種收入申報(bào)方式,下面兩種比較常見:

1、用工企業和個(gè)人間簽署勞務合同,企業按照按勞務報(bào)酬付給個(gè)人。勞務報(bào)酬按次計算。收入800以下免稅;收入800~4000,則扣除800後乘以20%計算個(gè)稅;收入4000以後扣除20%後再按照20%稅率計算個(gè)稅。

2、符合稅務要求的靈活用工場景下,在靈活用工平台提供服務的個人同意後,平台進行瞭(le)稅務登記的自然人在報稅時被視爲個體工商戶主體身份,可以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提供符合靈活用工範疇内的真實服務時,個人的收入屬於(yú)經營所得。經營所得可以由靈活用工平台按月申報繳納。應稅所得額及對應稅率由當地稅務機關核定,各省份之間有一定差異。具體可見靈活用工平台提供的委托代征協議中約定核定征收稅率。

政策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瞭(le)後十五日内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bìng)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彙算清繳。

 

靈活用工平台個人收入需要年底彙算清繳嗎?

靈活用工平台個(gè)人收入是否需要彙(huì)算清繳視情況而定。

1、若個人僅通過靈活用工平台獲取收入,則不需要做經營所得彙算清繳。因爲個人通過靈活用工平台獲取的收入爲核定征收經營所得,不适用於(yú)經營所得彙算清繳範疇。(《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适用範圍中提到,“本表适用於(yú)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内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在辦(bàn)理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2、若個人通過非靈活用工平台獲取經營所得類收入,則可能需要進行彙算清繳;若通過多個平台(發(fā)放主體公司不同)在不同地區取得經營所得收入,則需要進行經營所得彙總申報(bào)。

政策依據:

依據《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62号)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瞭(le)後15日内,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並(bìng)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並(bìng)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彙總申報,並(bìng)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時如何彙算清繳?

綜合所得 、經營所得在彙(huì)算清繳時分開進行,不需要合並(bìng)。

政策依據: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yú)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号)規定,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 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què)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

 

靈活用工平台可以開普票嗎?

靈(líng)活用工平台既可以開(kāi)專票,也可以開(kāi)普票。

在按照主管稅務部門要求承接企業對應業務場(chǎng)景後,靈活用工平台按照業務場(chǎng)景内容開具對應發票 。然後根據企業是否爲一般納稅人,確(què)認開具專票還是普票。

政策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bàn)法》第十八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cóng)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 ,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 ,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靈活用工平台給個人報稅嗎?

合規的靈活用工平台必須按照主管稅務部門的要求給個人報(bào)稅,且可以提供稅務局蓋(gài)章的報(bào)稅憑證材料 。

報(bào)稅包含兩部分:收入申報(bào)、稅費(fèi)繳納。

收入申報(bào) :即把個人對(duì)應時間段内的收入金額完整數據提交到稅務局。

稅費(fèi)繳納:按照主管稅務部門要求和委托代征協議的約定産(chǎn)生的稅費(fèi),由靈活用工平台代繳。

政策依據:

依據《 委托代征管理辦法》第2條則明確(què)規定,委托代征,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細則》 有利於(yú)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要求,按照雙方自願、簡便征收、強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委托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征零星 、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的行爲。

 

靈活用工平台如何報稅?

靈活用工平台需取得委托代征資質後才可以代個(gè)人報(bào)稅,具體報(bào)稅流程爲:

按照委托代征資質即委托代征協議約定内容和主管稅務部門要求,按月或季度整理數據,提供在靈活用工平台發放的個人信息及收入情況給到稅務局,完成收入申報(bào)和稅費繳納,並(bìng)最終取得稅務局蓋章的報(bào)稅憑證材料。

政策依據:

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44條的規定,稅務機關根據有利於(yú)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原則,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征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並(bìng)發給委托代征證書。受托單位和人員按照代征證書的要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依法征收稅款,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受托代征單位和人員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靈活用工平台如何選擇?

作爲深耕人力資源十三年的人力資源綜合服務機構,歡創集團始終堅持不斷創新、不斷突破,全新全意做好産(chǎn)品的開發與用戶的極緻體驗。歡創自主研發平台——薪酬易是共享經濟服務平台,構建靈活用工平台實現企業與零工用工之間服務閉(bì)環,從而實現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

歡(huān)創(chuàng)集團薪酬易靈活用工平台的優勢:

1.政府支持

自有靈活用工平台,客戶發(fā)薪靈活;實行T+1模式,操作規範(fàn);另衆包管理系統會有小程序的數據統計,且衆包系統與銀行發(fā)放系統是打通的。

2.業務合規

歡創(chuàng)集團具有委托代征牌照,持證營業,合法合規;保證給到客戶的發(fā)票是完稅的,合規入賬,節約成本。

3.服務專業

歡創(chuàng)集團深耕人力資源行業,有廣闊的人脈資源,有十多年的服務經驗,稅優地政府邀請合作,給(gěi)予政策支持,實現共赢,企業沒有後顧之憂。

4.資金安全

歡創(chuàng)集團擁有近百名專業的咨詢師和服務顧(gù)問,爲企業提供合法合規的成本優化解決方案,提升員工和企業的可支配收入。

以歡創人力與某大型連鎖餐飲公司的合作爲例,客戶需要在90天内招聘250名連鎖門店服務員,招聘有一定的難點,通過歡創集團靈活用工平台,招聘、offer、入職、流失控制全流程跟進,完成率100%,且流失率在14%以内。歡創集團薪酬易靈活用工 平台以定制化解決方案及可量化招聘成果,快捷、高效地滿足企業人才需求,從而降低用人單位的人力成本及運營風險,提升雇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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