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供服務如何稅務籌劃
時(shí)間(jiān):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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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供服務如何稅務籌劃?實務中,個人銷售貨物也好,提供服務也罷,除房屋租賃外,稅務機關按次納稅,金額超過500元,都要征收增值稅。另外還要附征個人所得稅,甚至於對個人提供勞務,還特别提醒支付單位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預扣個人所得稅。但對辦理瞭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增值稅按期納稅,所得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次和按期納稅,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爲劃分标準。凡辦理瞭(le)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爲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則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於(yú)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征稅。對於(yú)經常代開發票的自然人,建議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以充分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辦理瞭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利用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並且核定征收也可以享受上述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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