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稅務籌劃不宜做
時(shí)間(jiān):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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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作爲現代企業财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由於稅務籌劃能夠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有些企業出現瞭超越稅收籌劃特性的過頭籌劃,結果造成瞭不必要的損失。筆者通過分析下列不宜籌劃的事項來說明企業應當理性對待稅收籌劃,避免籌劃的盲目性。

首先,成本過高的稅務籌(chóu)劃不宜搞。稅收籌(chóu)劃同企業其他财務活動一樣,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若稅收籌(chóu)劃成本超過或接近籌(chóu)劃收益,就不能體現稅收籌(chóu)劃的經濟意義。從理論上講,稅收籌(chóu)劃可以針對一切稅種、針對所有經濟活動進行,但實際上搞稅收籌(chóu)劃要進行“成本-收益”分析,判斷經濟上的可行性。這裏所說的稅收籌(chóu)劃成本不僅包括實際貨币支出的顯性成本,而且包括企業付出自身擁有的生産(chǎn)要素而形成的隐性成本。
其次,稅務籌劃風險難以控制的不宜搞。稅收籌劃同其他财務決策一樣,收益與風險並(bìng)存。稅收籌劃的風險主要來自不能正確(què)把握稅收政策、不能通盤考慮稅法體系的風險。稅務機關不僅是稅收政策的執行者,而且是稅收籌劃合法性的判定者,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要時刻關注稅收籌劃與偷、逃稅的區别,謹慎選擇籌劃方案。企業對風險難以控制而完全依靠稅務機關判定的稅收籌劃項目不要搞,否則不僅不能達到節稅的目的,而且會使企業陷入避稅甚至偷稅的泥潭。
第三,不便於(yú)企業生産經營管理的稅務籌劃不宜搞。稅收籌劃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因而籌劃方法必須符合企業生産經營的客觀要求。企業的财務決策者應當能夠在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中完成稅收籌劃,不能因爲稅收籌劃而破壞瞭(le)企業正常的生産經營流程。例如,有人在分析完我國實行生産型增值稅的現實後,大膽提出“企業應當盡量自制機器設備來增加進項稅額的抵扣”。我們姑且不說上述進項稅能否抵扣,單單就這個想法而言就不符合現代企業的生産經營規律。現代企業競争靠産品質量,而産品質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yú)機器設備的先進性,有競争力的企業絕對不會爲瞭(le)少繳部分增值稅而去自制機器設備,相反他們會爲提高産品質量而不惜重金購買先進的機器設備。
那種單純爲節省稅金而違背企業生産(chǎn)經營規律的做法是得不償(cháng)失的。
第四,結果不符合企業财務管理總目标的稅務籌劃不宜搞。稅收籌劃是企業财務活動的一個重要内容,它與企業其他财務活動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很多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隻著(zhe)眼於稅負最輕,而忽視瞭企業财務管理的總目标——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行不通的,因爲納稅額的減少並(bìng)非等額地帶來資本總收益的增加,當稅負降低而引起企業價值減少時,稅收籌劃結果就與企業财務管理總目标背道而馳。
企業不考慮财務管理總目标而進行的稅務籌劃明顯地犯瞭(le)“近視眼”的錯誤,不僅增加本期生産(chǎn)經營活動的風險性,而且可能會加重以後期間的納稅負擔。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爲理性對待企業稅務籌劃要把握以下兩點:首先,企業要比較稅務籌劃收益與籌劃風險、籌劃成本,按照經濟上的可行性進行取舍;其次,要正確理解稅收籌劃從企業經營管理、财務管理中産生,企業不能脫離經營管理、财務管理搞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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